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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|
发布时间:2022-2-24 15:28:09 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3174 |
为保证村委会成员认真负责的履行工作职责,加大监督力度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评议工作由村党委负责组织,由村党委书记任评议小组组长,村党委其它成员,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代表参加评议。 二、评议内容为村委会干部的遵纪守法、廉政建设勤政为民等情况。 三、评议方式 1、首先由村委会成员做工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咨询。 2、参加评议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。 四、民主评价为三个当次,即满意、基本满意、不满意。 五、不称职票超过参评人员半数的给予黄牌警告,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的村委会成员按《村民委员组织法》规定的程序由村民会议罢免其委员职务。 六、民主评议小组做平时考核记录,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议的一项重要依据。 七、民主评议村委员会成员要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客观的原则进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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