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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领导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2-24 16:05:29 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2301

    凡属重大问题,如涉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,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,党支部自身建设,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,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,都应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,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。
    一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。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,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;开会时,要充分发扬民主,不搞“一言堂”,支委会做决定,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党员人数少,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,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,不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。
    二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。支部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,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;所形成的决议,需要每个委员分头落实。个人分工负责是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下的分工负责,分工而不分家。
    三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,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,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。支部书记要有民主作风,充分尊重其他委员权利,团结“一班人”积极执行党支部的决议;支部委员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,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,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,使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坚强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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