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、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。党支部与党员谈心谈话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。
二、坚持落实“七必谈”:党员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上级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出现偏差时必谈;党员思想不稳定、工作有失误、有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时必谈;党员职务发生变支时必谈;党员个人遇到重大变故事项时必谈;党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、对党员做出处理意见时必谈;民主评议党员评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 时必谈;党支部班子内部或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时必谈。
三、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集体谈心谈话、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,党员个人也可主动向班子成员提出谈心谈话要求。
四、坚持在谈心谈话中解决问题,重点查找在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存在的问题,做到敞开思想,坦诚相见,互相提醒,增进团结,共同提高。要体贴关心谈话对象,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。 |